組織的變革,有所變,有所也不變。拿捏「變與不變」的分寸,這是最難的。
《商業周刊》廣告部改名了,這是變革。四月份起,集團旗下三本雜誌的廣告部,統一更名為:整合傳播部。顧名思義,希望能提升專業層次,能深度的了解客戶需求,進一步提供整合傳播的服務。也就是,我們的業務要從傳統的廣告銷售模式,轉型為顧問。
轉型為顧問,由內而外需要改變的事情很多,包括工作者的專業提升、腦袋、態度。我們無法等到所有都具足,才改變,但希望一天比一天看到更多改變的美好。
要改變的很多,然而,不變的是什麼?不變的是,我們的信仰。
我跟業務同仁說,我們的專業是協助廣告客戶做最有效的傳播溝通,我希望也喜歡大家賺錢,但是不能違背「如實告知」的最高原則。現在,很多置入性行銷,混淆受眾的信任,混淆報導與廣告的界限,這就違背「如實告知」。
從創刊以來,《商業周刊》「編輯獨立」的立場從未動搖過,即便在跑銀行三點半的時候。我們有不深入的報導,有的!讓讀者誤以為是置入性廣告而失望,這是我們記者能力的不足,該慚愧,該深自檢討。但我們堅持所有購買版面的傳播,也就是報導式的廣告稿必須被清楚標示「廣告」、「廣告部企畫製作」,這是我們從創立的第一天就不變的立場。所謂的清楚標示,包括標示的位置、字體的級數規範、反差……,這是我們多年來都如此執行的準則,未來,不會因更名而任此模糊。
信任,不容僥倖,也沒有灰色。讀者會原諒我們的專業不足,但不會原諒我們的蓄意灰色,蓄意逾越廣告與報導版面的界限。過去這些年,我們因為這樣的堅持,失去不少廣告,包括公部門,我們遺憾但從未妥協。縱然,堅持有時是孤獨,同行者越來越少,可喜的是,有更多的企業認同我們的價值。
除此之外,商周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。該期若被報導的企業,恰巧在商周刊登廣告,抱歉,一旦發現,廣告必須被抽掉。因為廣告與報導不宜在同一期,避免瓜田李下。商周的編輯作業很獨立,廣告部門同仁無法事先一窺編輯部的題目,直到印刷的前一天落版單敲定,編輯部與廣告部(整合傳播部)彼此才會知道。因此,抽廣告的通知都很臨時,造成很多廣告客戶的作業不便,這是我們未能妥善之處。
身為執行長,把一張張廣告往外推,你說,我從未掙扎過嗎?有的,當然有。但更深的價值在我心裡提醒我,何者當取,何者不當取。我從未有機會跟讀者說這些事,因為,習慣了該這麼做。而且,還有很多事情做得很不夠。現在提起,好像刻意在標榜什麼,這實非我本意。
摘自:文:王文靜,商業周刊1219期2011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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