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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多愛我?究竟要送一顆鑽石表真情,還是要999朵玫瑰表真愛?這些表達成本都很高,其實有些時候,一個小小意外就可以測出真愛了。
這對男女愛情長跑多年,專家提醒的幸福婚姻守則,小倆口也注意了,例如同居試婚,都檢驗過自己依然愛著沒有粉飾過的對方,包括刷牙、洗澡和上廁所時的模樣了。
雙方家長認為小倆口感情都到這程度,也應該籌備婚禮了,於是幫小倆口合了八字、挑了婚期和定了婚宴。小倆口著手拍婚紗、買房、裝潢、挑喜餅及發喜帖,這是一場萬事俱備,只欠東風的喜事。

 

女方堅持要從習俗

未料東風等不到,這場婚姻就告吹了。這件事起因於禮金,女方家長認為禮金應該分開收,也就是女方賓客的禮金理應全歸女方,男方則認為男女方賓客的禮金應該合併計算,扣除舉辦宴客酒席的錢後結餘款,再由雙方均分。但女方家長認為依習俗,女方負擔訂婚,婚宴則應由男方負責,所以禮金不應扣除婚宴成本後均分。為了這個習俗差異,雙方起了爭執,男方堅持不把已收取的禮金還給女方,婚宴後,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完成結婚手續情形下,女方就搬離同居的房子。

男女法官看法不同

於是這整件事搬上了法庭。男方主張雙方已經解除婚約,要求返還所有因結婚的花費,包括聘金、衣服、金飾、禮物、婚紗、出國旅遊費用、購屋款及裝潢款,至於婚宴酒席的錢就不請求了,因為禮金剛好打平。
但禮金這筆帳該怎麼算,到了法庭還是說不清,一位女法官站在女方這邊,認為依慣例女方禮金應該全數歸還女方,另一名男法官則認為男方說的有道理,應該推定共有,扣除成本後均分。最後法官終於找到解決方案了,就是「男方無法舉證雙方已解除婚約」,源頭既然說不清,那後面也不要再談了,所以無法依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和賠償,乾脆全部駁回男方的主張,這樣大家都別算禮金這筆帳了。
歷經這場禮金紛爭後,這段感情都回不去了,當然也沒人想回去,所以真愛有多深?答案就藏在細節裡。

~摘自蘋果日報,賴芳玉《愛情臉書》~
P1010960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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