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禁忌)過度迷信,喪失自信
愛與不愛,跟年齡、姓名筆劃,
以及曾經愛過幾個人,都沒有關係。
相信自己的直覺、感受彼此的情意,
才是決定要不要愛下去的判斷根據。
交往三年多,每當家興做了很多離譜的事,導致杏芳想要分手時,話到嘴邊的她,都會姑念對方是自己結交的第一個男朋友,而決定忍讓。她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:「他是我第一個正式交往的對象,所以我很珍惜這段感情。」
如果是情人之間小小的摩擦也就算了,但偏偏家興做的,都是一些連旁人都看不下去的事,真不知道杏芳是怎麼忍過來的。例如:家興是獨子,一直和母親同住,他常要杏芳在母親面前表現出「未來好媳婦」的模樣,甚至要求她去他家玩的時候,跪著擦地板。杏芳從善如流答應了,就算作戲也給它演得很逼真,但家興卻擺出大男人的派頭,像指揮傭人那樣使喚她。
很難想像吧!還有比這更扯的,不久前家興甚至有「買春」的把柄,被杏芳抓在手裡。這樣的男人,誰都看得出來不牢靠,杏芳也曾經氣得想逃,但之所以留下來的原因,都是看在這段戀情是她的第一段、也希望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一段。為了這個數字的迷思,她苦撐著這段大家都不看好的感情。
有人執著於「第一段」,有些人則是為「最後一段」想不開。婉鈴的男友俊明,在感情的路上歷盡滄桑,兩人相戀之後,俊明常說:「這是我生命中的最後一段戀愛,如果妳離開我,我這輩子都不會再和別的女人談感情!」
這些話當時讓婉鈴聽得感動莫名,不久後卻變成她深沉的負擔。俊明個性內向、人際關係不好,不僅工作不順利、常處於「待業」狀態,還會耍孤僻,對婉鈴獻上的關心置之不理。朋友們都勸婉鈴,乾脆離開他吧!她卻說:「不行啊,我走了,他這輩子就要打光棍了!」
除了戀愛的次數,年齡更是常見的數字迷思。晴晴三十歲了,開始警覺到自己再不認真交個男友,大概很難在三十五歲前結婚生子,她於是自動降低擇偶的標準,上交友網站張貼徵友啟事,每個週末都跟不同的網友見面,即使兩人才剛剛培養了喝杯咖啡的情份,就急著問對方:「關於婚姻,你的看法是…」反而把很多男人都嚇跑了。
如果,她願意換個想法,晚點結婚、甚至不生小孩也沒關係,就不會愛得這麼著急。
在傳統的觀念裡,男女的感情和婚姻,常陷入算命的數字迷思,年齡相差幾歲不合、姓名筆劃哪裡不對…現代男女愛到深處時,也許可以不迷信這套說法了,但往往一腳好不容易從泥沼中掙脫出來,另一腳又陷進其他數字的坑洞裡,讓人看了非常惋惜。
其實,愛與不愛,跟這些數字都沒有關係,相信自己的直覺、感受彼此的情意,才是決定要不要愛下去的判斷根據,而不是把幸福投注在那幾個毫無意義的迷信數字裡。
~摘自書:懂得付出,才會幸福;作者:吳若權;時報出版~
版主的話:
還記得有部日劇:三十拉警報,感覺三十似乎是一個很可怕的數字,其實到也沒那麼恐怖,反倒可以拿來警惕自己、反省自己,是否有成長、對未來規劃了哪些、實現自己人生有多少...等等。
結婚是件非常重要的事。在那之前,必須學會如何愛別人,並且還要確實面對....自己本身對這件事情的看法,而不是為了想逃避這件事,催促自己趕快結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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