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禁忌)為了討好,錢財難保
如果你同意借錢給對方,
無論金額多少,借出去就當丟掉了。
如果將來對方主動還你,算是撿到了;
如果他賴帳,就當是公益捐款,別傷心難過。
當她開始感覺男友經濟變得很差時,朋友提醒她:「他本來就很窮,只是妳現在才發現而已!」說不清楚為什麼,她和他的感情,也在同一時間變得疲乏,她否認是因為「貧賤夫妻百世哀」的陰影,而是不喜歡被瞞騙的戚覺。朋友無奈地說:「這兩者之悶,其實很難分辨。」但她卻用了最傻的方式去證明--借錢給男友,讓他先應付燃眉之急的債務,表示只要彼此坦誠相待,自己不會嫌他窮。
偏偏,男友欠的是賭債,在他沒有戒賭之前,就像無底洞一樣,會愈補洞愈大。他在愛情上嚐到甜頭以後,開始把還債的希望寄託在她身上,當地下錢莊急催債務,他再度找上了她,含著眼淚說:「這是最後一次請妳幫忙了!」
聽到「最後一次」,她差點心軟。雖然,她不清楚這是他痛下決心的表示、還是有意尋短的威脅,她還是願意用僅剩的一些存款,幫他度過難關。但是她的好友提醒:「萬一,將來他不還錢給妳,怎麼辦?」
「不會吧!他不是這樣的人。」她辯駁的聲音很微弱,彷彿也不相信自己的眼光。朋友於是舉出更嚴重的例子,給她參考:「我表姐曾經跟妳一樣,借錢給她的男友,後來兩人分手了,連一毛錢都要不回來。」她才開始恢復了一點理智,重新考慮這件事。
借錢給情人,不管對方人品如何,都是很棘手的事。一旦債務與債權的關係成立,即使兩人繼續在一起,漸漸地也會分不清,對方愛的是你的錢、還是你的人。
若是分手,情況更慘,你很難要回當初借給他的那筆錢。除了雙方的面子問題,其中還有很多實質的困難,包括:借錢時,很可能沒有任何單據;分手後,根本不想跟對方見面;想討債,對方比一般人更敢賴皮。
情人之間,該不該借錢的原則,其實和朋友之間該考慮的因素一樣:不是對方窮不窮、急不急的問題,而是你願意「捐輸」多少,即使當作「肉包子打狗,有去無回」,你也在所不惜!無論金額多少,借出去就當丟掉了,如果將來對方主動還你,算是撿到的;如果他賴帳,就想成是筆公益捐款,別傷心難過。
而拒絕借錢給情人,是否也有秘訣?當然有啊,「哭窮!」「裝傻!」「堅持借錢會傷感情的原則!」都可以一試。但如果對方主動提出借錢的要求,除了拒絕之外,你心裡也該有個譜,如果他是個金錢觀念和理財能力都不好的人,這段感情該不該繼續,得重新評估。
如果對方值得信任,而你自己也想賺利息錢,評估風險之後,講好條件、寫好借據,確保安全。但是,希望你借錢的動機,絕不是為了「討好情人」,因為這個動機裡,埋藏著自卑的想法,例如:你覺得自己不如他,才會想要討好他;你擔心不借錢給他,就會失去對方的愛。為了討好對方而借錢給他,你就是太看不起自己了,對方又怎會尊重你、以及尊重你們之間的借貸關係?
無論對方的心態或人品如何,借不借錢給對方的決策權,要拿回自己手裡!
為了討好,錢財難保!不論借錢或給錢,道理都是相同的,這是在愛情裡要開始金錢往來之前,必須先自我提醒的重要禁忌!
~摘自書:懂得付出,才會幸福;作者:吳若權;時報出版~
版主的話:
一段感情(包括親情、友情、愛情皆是)的相處模式,若怕失去感情而『太過盲目的』討好對方,萬一對方又是一個不懂感恩的人,那無疑是把這段感情推向,一種叫做「理所當然」的模式裡,時間久了感情就失衡,那危機就出現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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