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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成就婚姻的觀念)時間匆促,不要逼婚

 

婚姻不是兒戲,

 

應該是雙方在非常理性的情況下,

所做出的成熟選擇,

而不是匆促之間的決定。

 

曾經參加電視節目錄影,每集的來賓都是離婚或喪偶的熟年男女,試圖尋找人生的第二春。節目製作單位對這些大哥、大姐們做過統計,當初之所以離婚的理由,居然有很高的比例,是因為結婚的決定做得太匆促。

尤其是依照民間習俗「家中若有長輩過世,必須在百日內結婚,否則三年內不得婚嫁」而趕辦婚事的配偶,離婚的機率又高於一般配偶。

這個統計數字,頗有「事後諸葛」的嘲諷,仔細想想就知道,婚姻不是兒戲,應該是雙方在非常理性的情況下所做的成熟選擇,而不是匆促之間的決定。但設身處地想想,如果其中有一方的長輩突然過世,家裡上上下下承受巨大的悲傷,為了後事忙得不可開交,又礙於習俗必須在百日內完婚,怎麼可能靜下心來好好思考這件事?

而另一方若被問到結婚的意願,也很難在這個當下搖頭拒絕,一來    似乎有點不近人情,未能患難與共;二來好像過去談戀愛是假的,不夠認真,否則為什麼不肯結婚呢?

 

婚姻,不是買賣;但是,婚姻和買賣卻有著相同的道理。首先,雙方必須你情我願,不能有絲毫勉強。第二,若是在時間壓力下談判,後悔的機率很大。

百貨公司換季拍賣,很喜歡玩「限時搶購」的促銷花招,在限定的時間內,消費者蜂湧而入,不到幾分鐘,商品搶購一空,看起來非常熱鬧,但很多人是買的時候十分歡喜,回到家卻後悔莫及。尺寸、式樣、顏色可能都不盡如意,冷靜下來以後,對自己衝動性的購買,覺得不可思議。

限時搶購來的特價品,通常不能退貨,只好擺進衣櫥裡最不顯眼的角落,以免自己觸景傷情。然而,匆促之際考慮的婚姻大事,卻很難在草率決定後就退婚,往往是忍氣吞聲、咬緊牙關地過了幾年,才在忍無可忍之下離異。

 

不久前,一對年輕情侶來找我商量,問的是有關他們婚期的意見。兩人感情還算穩定,但還沒有到論及婚嫁的地步,剛巧男方的父親過世,家人希望他們在百日內成婚。

我奉勸他們要冷靜考慮,不要急於一時,不過,他們顯然沒有把我的忠告聽進去,因為害怕錯過這次就要再等三年,所以接受了男方家族的安排,匆匆完成人生大事。

沒想到,他們相處不到三個月,婚姻就告吹,原因是男方婚前劈腿、婚後不知檢點收斂,第三者還鬧到家裡來,新娘氣得受不了,拆下化妝鏡前的「囍」字,主動分手,結束這段彷彿沙發還沒坐熱就被搬走的婚姻。

 

令我驚訝的是,像這樣「百日之內決定的婚姻」到現在還未絕跡,傳統的桎梏並沒有因為觀念的開放而式微。只不過現在的年輕男女比較看得開,結婚之後若發現苗頭不對,都不會忍耐太久,很快就認賠了結,甚至維持不到一百天就離婚,成了名符其實的「百日婚姻」,讓人不勝唏噓。

 

~摘自書:懂得付出,才會幸福;作者:吳若權;時報出版~

 

 

 

欲廣福田,須憑心地。行時時之方便,作種種之陰功。利物利人,修善修福。

心開運開、運開福到。開運人生、夢想成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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