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友的父母感情不睦,從小學六年級,就知道爸爸有外遇,中學時候還發現,爸爸跟外面的阿姨有小孩,但媽媽始終不肯離婚,也不准爸爸去阿姨那邊過夜,只要爸不順從,媽就以死相逼。爸媽貌合神離,住同一屋簷,30年沒有說過話。
如今她已經45歲,因為對婚姻始終存在很大的陰影,從未交過正式男友,卻曾經找陌生網友,體驗被奪去貞操的感覺,從此對男人更加仇視不屑。
媽媽勸她要趕快找的好男人嫁掉,甚至說:「我把妳老爸拖在這婚姻裡,就是希望妳結婚時有父母同坐主桌,不會被說閒話。」她聽了臉上三條線,腦海一陣烏鴉飛過。

50歲時買小套房

她確信自己不會結婚,只希望媽媽可以活得快樂,不然她捨不得丟下母親去追求自己的人生。但眼看著自己已經快要50歲,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,終於用多年的存款,在住家附近買一幢小套房,搬出去自住。
媽媽為此不諒解,把對付老爸的那套方法故技重施,一哭、二鬧、只差沒來個三上吊。畢竟年紀大了,黔驢技窮,大吵過幾次,慢慢接受她的做法,沒事還會來她的套房看看、聊聊,感嘆說:「當年我要是有妳一半的勇氣,或許今天不會落得如此下場。」
為了恨一個人,葬送自己青春,死都不瞑目,非常不值得。人活著,有很多功課要做!如果對過去的人生感到不滿意,要先學會放下一切的恩怨,才能重新快活。該放下的,包括:一個傷害過你的人、一段滿布創傷的感情、一份不願意回想的記憶,都是很必要的作為。這不只是宣示決心,也是清除障礙。過去的感情,無論誰欠誰,都是一筆無法討回的債,別讓它成為生命的負擔。

~摘自蘋果日報: 吳若權《幸福人哈啦》~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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