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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用心付出小原則)細火慢燉,持續加溫

 

無論時間多麼緜長的相愛,

若是只有感情而沒有熱情,

就會剩下例行公事,而感覺不到心心相印。

 

號稱已經有交往中的男友,姐妹們的確也見過,但雅惠給人的感覺,彷彿還是過著單身的生活。原來是她的男友很特別,只會偶爾打電話給她,而不經常約會,他自己懶得出門,也不過問她現在人在哪裡、跟誰在一起。

往好處想,這是彼此都給對方充分的自由;往壞處想,這種關係到底還算不算是男女朋友?

更奇特的是,雅惠無意間知道男友的朋友曾經問他:「你有沒有女朋友?」他竟然只是神祕地笑笑,並沒有給對方清楚的答案。事後,雅惠問他:「你為什麼不肯承認已經有女友?」他的回答是:「沒必要讓外人知道那麼多!」

其實雅惠並不喜歡目前的互動方式,卻不知道該如何改變。她用了最笨的方法試探他:「如果,我們有一天分手,你會不會難過?」

男友回應了一個她會滿意的答案:「會難過!」但這個答案,並不能夠代表什麼,就像鑰匙、手機、皮夾…這些東西,任何人失去了其中一項,都可能會難過,卻也很容易再重新擁有。

 

「會難過!」頂多只是「不捨得!」而己,偏偏我們在愛情中需索的,並不只是在失去後「會難過!」,比這個更重要的是:在擁有時「會珍惜!」

聽我分析到這裡,雅惠低頭吸泣了幾分鐘,才老實說出,她早已經問過男友:「我們分手好不好?」男友說:「我會尊重妳的決定!」

當時,她以為這個男人談戀愛的方式很紳士,還自責不該無理取鬧,後來想想才恍然大悟:「原來,他沒有真正愛過我。」

我說:「別矯枉過正!」

他不是沒有真正愛過她,而是他投入感情的程度沒有她那麼深。他也許對她還有感情,但很確定的是,他對她已經沒有熱情。

 

無論時間多麼緜長的相愛,若是只有感情而沒有熱情,就會剩下例行公事,因此感覺不到心心相印。

行屍走肉,不僅可以形容一個人、可以象徵一段愛情,也可以用來描述從事的一項工作。凡是徒具形式、無心經營,用「擺著等它爛」的方式去應對,連「了結」的動力也沒有,都可以算是「行屍走肉」,奄奄一息拖著,失去或死去都是遲早的事。在這種相對關係裡,當事人連「一槍斃命」用來扣扳機的動力都沒有,所以也喪失了重生的機會,徒然浪費寶貴的生命,實在令人惋惜。

 

活在這個世間,除了維持穩定的感情,同時還必須燃起不斷的熱情,否則就辜負了生命、失去了自己。相對地,若是為了維持穩定的感情,而耗盡原本就有的熱情,肯定是你愛錯了對象、或用錯了方法。因為,適合自己的對象,應該會不斷地擦撞火花,產生熱情去維繫感情,而不是為了維繫感情而耗盡熱情。

 

~摘自書:懂得付出,才會幸福;作者:吳若權;時報出版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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